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HXD2025-ZB-13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寧夏醫(yī)科大學總醫(yī)院病理專用耗材供應服務項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更正內容:一、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變更為:2026年01月21日上午9:00。 二、招標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其他補充事項增加支持本國產品相關內容,具體如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國辦發(fā)〔2025〕34號)《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的意見》(財庫〔2025〕30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寧財(采)發(fā)〔2025〕427號)文件要求,對符合規(guī)定的給與20%的價格評審優(yōu)惠,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三、在評審標準中應考慮下列因素:政府采購政策要求中其他政府采購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國產品相關內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國辦發(fā)〔2025〕34號)《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的意見》(財庫〔2025〕30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寧財(采)發(fā)〔2025〕427號)文件要求,對符合規(guī)定的給予20%的價格評審優(yōu)惠,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供應商對其提供的產品出具《關于符合本國產品標準的聲明函》或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文件,《聲明函》或有關證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該產品視為本國產品。 四、投標文件組成中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增加:關于符合本國產品標準的聲明函。 其他內容不作調整。
更正日期:2026-01-05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地址:銀川市勝利街804號
聯系方式:0951-674374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
地址:寧夏建筑設計研究院七層707室(寧夏恒信達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0951-3938377
3.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人項目聯系人:田老師
電話:0951-6743745
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張彩琴、石嘉玉、鄧銀莎、馬程
電話:0951-3938377
五、附件
采購文件*:
| 三次-寧夏醫(yī)科大學總醫(yī)院病理專用耗材供應服務項目(2).pdf |
代理機構:
發(fā)布日期:2026-01-05
ccgp.g
